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学校体育特长生
自主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区直各学校、菁华学校、英雄山双语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高中段学校高中录取制度改革,大力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根据《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学校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泰教函[2014]22号)和《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普通高中学校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的意见》(泰教办发[2013]2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14年普通高中学校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计划占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的比例最高可达40%,各高中学校要按照《关于普通高中学校体育特长生
自主招生工作的意见》(泰岱教字[2013]19号)的规定和要求做好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
(一)公布方案
各高中学校于5月17日前,将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报区体卫艺办公室审核,审核同意后在学校网站公布。
(二)报名推荐
各初中学校于5月20日前,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自身条件,完成报名推荐工作,并将自主招生报名登记表及有关材料报相应高中学校。
(三)确定人员
各高中学校根据自主招生工作方案,于5月22日前确定自主招生初选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将人员认定情况及《泰安市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学籍证明、成绩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等手续,于5月28日前报区体卫艺办公室。区教育局于5月30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并面向社会公示。
附件1、2014年泰安市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报名登记表
2、《关于普通高中学校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的意见》(泰岱教字[2013]19号)
岱岳区教育局
2014年5月16日
附件1:
2014年泰安市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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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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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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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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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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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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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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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籍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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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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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获 奖情况 |
时间: 比赛名称: 获奖等第: 运动成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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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报考学校及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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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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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 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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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中 学 校 推 荐 意 见 |
(学校公章) 校长签名: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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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中 初 选 意 见 |
(学校公章) 校长签名: 年 月 日 | ||||||||
附件2:
泰安市岱岳区教育局文件
泰岱教字〔2013〕19号
关于普通高中学校体育特长生
自主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街道)教育工作指导中心、区直各学校、菁华学校、英雄山双语学校:
按照《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普通高中学校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的意见》(泰教办发[2013]27号),从今年起在普通高中学校开展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3年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计划占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的30%,具体项目由各高中学校确定。今后将逐步扩大自主招生比例。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参加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的初中毕业生,原则上要求符合我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规定的报考范围。因学校重点体育项目运动队建设需要,学校可提出申请,经区教育局上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可跨范围招生。
2.报名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敬师长,作风顽强,上进心强,勤奋好学,身体健康,体育专业成绩一直保持较好水平。在初中学习阶段,参加教育部门或教育、体育部门联合举办的比赛中获奖。体育专业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⑴国家二级(或以上)运动员;
⑵市级比赛,个人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⑶县级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的主力队员。
三、招生程序及有关规定
(一)招生程序
1.制定计划和方案。各高中学校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拟定招生计划,制定自主招生录取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后,面向社会公布。
2.学生申请。初中学校组织学生根据本人自身情况提出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表样见附件),每个学生限报一所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志愿。同时,提供获奖等级证书、成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推荐上报。初中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体育负责人及有关体育教师、班主任等任成员的体育特长生审查推荐小组。对申请自主招生的学生进行审查,在报名推荐登记表相应栏内签署意见,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的时间,由初中学校将报名推荐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相应高中学校。
4.确定初选人员。各高中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任成员的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小组,根据自主招生方案,按照1:1比例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初选人选,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区教育局基教科。
5.录取审核。区教育局对各高中学校确定的初选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示。
6.正式录取。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在提前批录取,对初中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学生,予以正式录取;否则,不予录取。
(二)相关规定
1.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的录取审核工作,原则上在艺体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报名前完成。
2. 未录满的自主招生计划,计入体育特长生相应项目。
四、工作纪律要求
招生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做到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舞弊行为的发生。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以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中录取资格。区教育局设立监督电话(8566502、8566508),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 2013年泰安市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