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贯通培养让优秀初中毕业生直达本科高校
市教育局职成教科
为培养出具有真才实学的工程型、高层次技术型以及其他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做好基础工作,我省继续开展3年中职教育与4年本科教育(以下简称“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试点工作。今年,在我市共招生33人。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4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任务的通知》精神,今年,我省将在16所中等职业学校,衔接10所本科高校,试点“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培养试点任务共计21个专业点,招生规模920人。参与2014年扩大试点的本科高校范围为办学时间较长、办学基础较好的山东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试点专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应用型本科专业。
“3+4”贯通培养试点生源范围为各市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学籍注册地在我省,考生学业考试总成绩达到总分的80%以上,非学业考试的考核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义务教育证书、初中学业考试成绩证明、中考成绩证明。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的录取工作,由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所列生源计划,通过市高中阶段考试招生统一录取工作平台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可与普通高中录取同时或之前进行,录取程序按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部分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本科学校“3+4”分段培养职业教育招生试点工作的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招委〔2013〕17号)执行。
考生入学后,前3年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后4年在对口本科高校学习。学生转段考核工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考核测试工作的意见》(鲁教学字〔2013〕24号)执行。学习期间,由试点中等职业学校和衔接本科高校联合制定“3+4” 分段培养职业技能人才教学方案、主干课程标准及课程体系,最终发本科高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在部分中等职业学校与本科院校开展“3+2”分段培养职业教育招生试点工作,是深入贯彻国家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探索构建山东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创新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