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泰安市2012年初中学业考试暨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全市初中应届毕业生5.2万人,较去年增长近一万人。初中学业考试将在
变化一
为方便县市区考生考试,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定在
在泰安市内非户籍地县市区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考生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学业考试后请于
考试时间延长半天,需准确填志愿卡
日期上午下午
变化二
全市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段招生报名时间为
在泰安市内但在非户口地县市区借读的考生在学籍学校报名参加初中学业考试;泰安市户口但在市外借读需报考市高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持借读地学校以及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证明、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报名,参加市初中学业考试。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在现有初中学校之外增加一个临时虚拟初中学校以接收在外市借读的学生,编写临时学籍号以便学生参加考试。增加情况要向泰安市教育局写出书面报告,及时上报信息。
泰安市户口但在市外借读的考生,除参加今年初中毕业年级学业考试应考的科目外,原来未参加市学业考试的科目,今年随该科目考试的相应年级报名单独考试;上一年因故办理缓考的考生,提供相关缓考证明,随相应年级报名考试,复学的学生相关科目的第一次考试成绩计入总分。无学籍学生不能参加初中学业考试。
学生学籍号、姓名、身份证号是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与高中招生录取学生数据库准确链接的必不可少的信息。如果学生实际信息与信息平台学籍信息不符,则按权限、按程序先更正信息平台学籍信息,确保报名信息特别是学籍号、姓名、身份证号等完整准确无误。报名工作结束以及高一新生入校后,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一律不予更改。
变化三
初中学业考试实行学籍、考籍一体化管理,学生的学籍号即学生学业考试的准考证号。学业考试按不同年级分别组建报名库,分别编排考场。报考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的考生单独编排考场。各县市区根据考点安排,每30人一个考场,考生考所有科目都在唯一考点,有唯一的考场号和座号。
此外,学业考试补考安排在毕业年级进行,在市教育局公布学业考试成绩后30日内,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不合格等第学生补考。补考成绩只分合格和不合格,记录等第D、E,作为学生义务教育证书发放的依据。高中段学校招生只使用学业考试正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
对应参加本年级开考科目学业考试,但因重大疾病、身体伤害事故等原因需缓考的学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提供医院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初中学校、县市区教育局审核,于学业考试开考前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缓考。
公布成绩后30日内补考,缓考需提前报批
10门学科总分1060分
仍按五个等第记录
2012年初中学业考试分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共10门学科,满分1060分,除体育与健康外均实行闭卷考试。体育与健康成绩满分100分,具体考试办法另行制定。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各为120分钟,分值均为120分;其余科目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分值均为100分。学业考试成绩仍按照A、B、C、D、E五个等第记录。
“五四”学制的初二年级考地理,初三年级考历史、生物,初四年级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六三”学制的初二年级考生物、地理,初三年级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与健康。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理、化、生实验技能,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等。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由市教育局条件装备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实施办法另文下达。其他考查科目由县市区教育局指导学校组织实施。考查结果按A、B、C、D、E五个等第记录。自2011级初中学生开始,音乐、美术考查等第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必要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同时兼报
普通高中、中专和职业中专
参加高中段学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在户籍所在地统一办理报名手续。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同时兼报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往届毕业生只可参加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的报名。初中非毕业班在校学生不得报考高中段学校。
学生要持户口簿、高中段学校招生考生档案卡报名,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初中毕业学校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在外借读学生由个人直接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报名。在市内非户口地县市区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地。
参加初中学业考试报名,但考生需回户籍地填报高中段学校志愿。在省外或省内市外借读回我市参加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报考者,须持户口本、借读(学籍)证明,回户籍地教育局先办理学籍补办手续,再办理报名手续。在本县市区接受义务教育并建有学籍的外来客商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随就读学校集体报名,不另外收取费用。
报考普通中专的学生到县市区招生办报名。报考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的学生,可持身份证或户口簿直接到报名学校报名,然后,由所在学校将学生档案卡收齐后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办理集体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