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公职人员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
为认真落实《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规定,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为下港镇全体村民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的生活方式,本人特作以下承诺:
1、积极参与《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宣传,认真学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
2、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反对社会陋习。自觉遵守《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不在禁放区域内和禁放时间内燃放、经营、储存烟花爆竹。
3、带头落实禁放规定,保证本人及家庭成员不燃放烟花爆竹。
4、积极引导亲朋好友自觉遵守我市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及时劝阻、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电话:下港镇派出所8631081。
5、本人及家庭遇有婚丧喜庆、开工开业活动时,承诺不燃放烟花爆竹。
以上系我本人作出的正式承诺,若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单位名称:
承诺人:(签字)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