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青春自护·平安春节”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高新区、泰山景区团工委,市教育局团委:
为切实提升青少年自护意识和自护能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安全欢度寒假春节假期,按照团省委统一工作部署,团市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青春自护·平安春节”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青春自护·平安春节”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
紧密围绕心理健康、人身安全、防范交通事故、烟花爆竹和雨雾冰雪极端天气意外伤害、防止学生欺凌等方面开展工作,通过自护教育切实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有效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各级团组织要提高重视程度,把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作为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集中活动,要根据具体活动安排开展好各项活动,务必拓展工作覆盖面,把工作做细、做实。
二、扎实开展好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
1、明确自护教育活动主要内容。此次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要紧密围绕心理健康、人身安全、防范交通事故、烟花爆竹和雨雾冰雪极端天气意外伤害、防止学生欺凌等,通过专题讲座、现场互动等方式开展自护教育,增强青少年的自护意识,保障青少年寒假春节期间人身安全,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引导青少年提升自护能力。
2、广泛动员专业力量。发挥专业社会组织、青年志愿者及青少年事务社工作用,与医院、急救等专业机构加强合作,结合实际,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3、加强媒体宣传。要充分运用传统和新型宣传教育手段,加大活动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青少年安全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4、做好工作结合。要将自护教育与留守儿童关爱活动、“把爱带回家”双百万结对寒假特别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志愿服务、自护教育等多种形式,为青少年群体提供关爱服务。
请各县市区团委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至团市委学校部(联系电话:6991580;邮箱:tsw****@ta.****)
团市委学校部
2020年1月6日